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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警惕贷款买车中的农夫与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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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好借好还,再借不难”,可大学教师韩先生没想到,因为相信“守约”的朋友,再一次帮他签订车贷时,自己却欠下了80余万的贷款。记者昨天从海淀法院了解到,因为难以举出被朋友欺骗的证据,韩先生不得不赔偿银行80余万的车贷款。

      韩先生称,2000年他认识了某培训学校校长张某。同年9月,为帮张某购车,韩先生以自己的名义贷款购买了一辆“捷达王”给张某的培训学校使用,在此后的还贷和使用过程中一直没什么事儿,张某因此取得了韩先生的信任。2002年初,张某再次找到韩先生说要成立一个迎宾礼仪车队,需要有北京户口的一些朋友帮忙贷款购买高级车辆。韩先生就在张某提供的空白合同上签了字。

      今年3月,韩先生收到海淀法院的传票: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市翠微路支行已将韩先生诉到法院,要求其偿还购买奔驰轿车的贷款本金862428.83元及利息、罚息。韩先生至此才见到了已经被填写过的有其签字的《贷款购车合同》、《个人借款合同》,并了解了合同有关内容。

      法院经审理认为,韩先生要求确认无效的《贷款购车合同》、《个人借款合同》均是韩先生本人签订的,应对其签订合同所产生的法律后果承担责任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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